省造船工程学会关于征集会员单位科技成果的通知
作者:李天镇 点击: 更新时间: 2021-04-01
各单位:
辽宁省造船工程学会发布《关于征集会员单位科技成果的通知》,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学校组织科技成果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年4月19日前,将《辽宁省造船工程学会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1)和《2020年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李天镇邮箱中。
二、申报要求
1.2020年以来,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科技成果、科技专利;
2.科技成果立足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相关联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技术、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具有团队科研方向和研发实力;
3.科技专利可以直接应用于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含有效期内的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4.对于已获得专利或正在申请专利的优先;对已经鉴定的可转化成果,技术成熟有转化前景的阶段性成果等优先;
5.疫情防控方面的科技成果。为推动船舶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领域应急研究,从快速、实用、高效的角度出发,适合船舶企业防控疫情方面的科技成果优先征集。
6.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天镇3760
附件:关于征集会员单位科技成果的通知
科技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