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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科学技术处是学校行使科研管理的行政机构,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在内的科研项目及与此有关的科研基地、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管理,是负责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科研管理政策、科研业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咨询、申报、立项、验收、诚信管理的监督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和着作的登记、级别认定、工作量计算及归档工作。
4.负责国家、省部、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的申报、建设、评估与验收工作。
5.负责学校学科实验室的论证与运行管理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工作。
6.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海青学者”等人才工程的遴选与考核工作。
7.负责校内各类科研支持计划所资助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授权、转化、成果推广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国家、省部、市级科技奖励及社会力量设奖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国家、省部、校级协同创新建设任务的规划设计、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级、各类服务类科研生产资质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国防科研质量体系的建设、运行,科研生产质量管理证、许可证、资格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工作。
13.负责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科研涉密人员的保密培训、检查以及涉密论文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类学术活动、会议、报告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15.负责全校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各类科技统计工作。
1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17.负责利用相关业务平台协助学科建设办公室做好学科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18.协助投资管理公司做好科技园公司经营相关工作。
19.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