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规章制度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办事流程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事务问答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资料下载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部门
事务问答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研究生院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事务问答
>>
研究生院
>> 正文
【研究生院】研究生在异地急诊就医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发布时间:2013-12-25 作者: 点击次数:
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外(中国境内)发生急诊住院要及时上报学校,在学生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医保登记备案电话:0411-88896500-4;83709180)
。异地住院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携带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急诊病志、出院小结、医疗保险证和IC卡、身份证原复印件(研究生将材料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到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