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规章制度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办事流程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事务问答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资料下载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部门
事务问答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质量管理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网服中心
团委
教学设施管理中心
保卫处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事务问答
>>
保卫处
>> 正文
【保卫处】如何办理户籍证明?
发布时间:2013-12-25 作者:学生门户管理员 点击次数: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工作的通知”,其中: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在从事需要证明身份的有关活动时,应当出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派出所不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内容出具证明。
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凌水派出所不能对在校学生户口单独出具格式化的户籍证明。但因学生在办理各种事宜经常性地需要使用户籍证明,经学校和凌水派出所与大连市户政科协调,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出具的户口本复印件经凌水派出所审核后可替代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