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学生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受理范围:学生办理户口迁出
受理部门:保卫处综合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1:30,13:30-17:00。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出的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综合楼0101室
咨询人员:马海涛老师
咨询电话:84724522
申办材料:落户证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退学证明、结业证、肄业证、毕业证、准迁证。
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统一办理户口证
学校将在学生毕业典礼前一个月内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派遣数据并经各中队指导员找学生本人核实后,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生单独办理户口迁移证
迁往省外:
1、迁往生源地:需报道证或落户证明;
2、迁往工作单位:报道证;
3、迁往其他城市:准迁证和毕业证;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到综合楼0101领取户籍卡后到凌水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前往省内:
到综合楼0101借取户口卡后至相应的派出所落户,落完户后将户口首页归还户籍室并做迁出登记。
二、退学、肄业、结业的学生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1、学生到教务处办理退学证明(或肄业证、结业证);
2、学生持退学证明(或肄业证、结业证)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学生持户口迁出手续到凌水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