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兴辽英才计划”由三个子项目组成:“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培养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分优先支持、重点支持、特别支持三个层次。
基本原则。实施“兴辽英才计划”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二)服务辽宁全面振兴;(三)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四)体现高端示范引领;(五)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六)注重统筹协调推进。
目标任务。围绕辽宁振兴发展重大需求,特别是“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需求,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其中,重点支持20名左右杰出人才、700名左右领军人才、70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和200个左右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兴辽英才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有关成员单位设立推荐选拔平台,具体组织实施。
支持标准和数量,遴选支持程序,管理与考核,组织实施等要求以及《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辽宁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实施细则》《辽宁省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等内容参见《附件1.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管理办法》。
二、具体申报类别
1.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包括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2个子项目的4个类别:
(1)培养的杰出人才
(2)引进的杰出人才
(3)培养的青年拔尖人才
(4)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包括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3个子项目的3个类别:
(1)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3)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
包括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1个子项目的1个类别: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
4.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学者)
包括符合“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1个子项目的1个类别:
(1)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学者)
5.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包括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1个子项目的1个类别:
(1)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6.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包括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1个子项目的1个类别:
(1)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千层次、万层次申报与此次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申报同步进行。
7.教学名师
包括符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1个子项目的1个类别:
(1)教学名师(属于“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子项目领军人才层次)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的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层次或较低层次类别。
2.各类别申报通知详见分平台具体通知,由于时间节点、申报条件和申报渠道等信息有所不同,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文件及通知要求,不明事宜可直接咨询各校内申报渠道。
往年校内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