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说明: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指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03]26号)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在宣传文化系统内选拔的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大的专业成就、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一批全面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一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反映生活、受到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家;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意见>
收录年度:2014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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